更新时间:2022.01.17
法院指定监护人的程序如下: 1、先经过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的顺序指定; 2、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3、有关当事
法院指定监护人需要遵守的流程是: 1、确定监护人的范围; 2、各位有监护资格的主体表达自己的意愿; 3、征求被监护人的意见; 4、法院选定监护人。
法定监护人指定监护人的定义是,法定监护人是指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担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的人。指定监护人是指根据人民法院或有权指定监护人的单位的指定履行监护职责的人。
法院指定监护人有效,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一条规定,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
法院只能指定一名监护人。指定监护是指具有法定监护资格的人对监护人有争议时,由监护权机关指定的监护。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
法院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指定监护人的,具体情形是: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法院指定监护人的流程为,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法院指定监护人的程序如下: 1、事先未确定监护人的,可由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协商确定; 2、有监护资格的人未能协商监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其中指定诉讼中的法定代理人; 3、未成年人监护人由未成年人父亲、母亲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居民委员会、
人民法院可以指定监护人。在法律上监护人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法定监护人,一种是指定监护人。指定监护人是在法定监护人之中指定一个,由人民法院来指定,被指定的人就需要承担相应的监护权职责。
法院指定监护人需要遵守的流程是: 1、确定监护人的范围; 2、各位有监护资格的主体表达自己的意愿; 3、征求被监护人的意见; 4、法院选定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