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5
挪用资金罪与侵占罪的区别是:主体不同,侵占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而挪用资金罪的主体是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侵占
1.侵犯的客体和对象不同。 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所有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 2.客观表现不同。 挪用
挪用资金和职务侵占区别如下: 1、二者的客体方面不一样,挪用资金的行为方式只是挪用,而职务侵占的行为方式是将其单位的财产或者物品占为己有,其手段可以是侵吞、窃取、骗取以及其他方法; 2、二者的主观方面不一样,挪用资金是挪用本单位资金的故意,
我国《刑法》中所规定的职务侵占罪和挪用资金罪其主要区别在于: 1、犯罪对象不同,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对象是本单位财物,包括资金及物,而挪用资金罪的犯罪对象只限于本单位资金; 2、犯罪的客体不同,挪用资金罪侵犯的是本单位资金的占有权,使用权和收益
区别挪用资金罪和职务侵占罪从以下几个方面判断: 1、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所有权; 2、挪用资金罪并不要求“数额较大”即可构成犯罪,职务侵占罪要求数额
挪用公款罪和挪用资金罪的区别: 1、前者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而后者的主体则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2、前者侵犯的客体是公务行为的廉洁性和公款所有权,而后者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所有权。
职务侵占罪和侵占罪的区别有: 1、职务侵占罪和侵占罪的客观表现不同,职务侵占罪是利用职务主管、管理和处理本单位财产的便利。只要行为人实施非法占有,就可以构成犯罪,不以拒不交出或者拒不退还为必要条件; 2、侵占罪不需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
职务侵占罪与侵占罪之间的区别包括: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为特殊主体;而侵占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职务侵占罪所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而侵占罪所侵犯的仅仅是他人的特定物。
职务侵占罪和挪用公款罪的区别如下: 一是主观目的不同,职务侵占的主观目的是为了非法占有,挪用资金主观上是为了非法占用。 二是犯罪对象不同,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对象是本单位财物,包括资金及物,而挪用资金罪的犯罪对象只限于本单位资金。 三是犯罪的客
挪用公款罪和职务侵占罪的区别: 1、前者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后者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资金的所有权; 2、前者犯罪目的是非法取得本单位资金的使用权;而后者的目的是非法取得本单位财物的所有权。
1、侵犯的客体不同。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资金的所有权。 2、客观表现不同。挪用公款罪的行为方式是挪用,即未经合法批准或许可而擅自挪归自己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职
职务侵占和挪用资金的区别在于:1、二者的客体方面不一样,挪用资金的行为方式只是挪用,而职务侵占的行为方式是将其单位的财产或者物品占为己有,其手段可以是侵吞、窃取、骗取以及其他方法;2、二者的主观方面不一样,挪用资金是挪用本单位资金的故意,而
挪用资金罪和职务侵占罪的客观表现的区别是: 1.职务侵占犯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即利用自己在职务上所具有的主管或者经手本单位财物的方便条件,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2.挪用资金犯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