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29
精神损失赔偿指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因受害人的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人格自由权等人格权利益遭受不法侵害而导致其遭受肉体和精神上的痛苦、精神反常折磨或生理、心理上的损害(消极感受)而依法要求侵害人赔偿的精神抚慰费用。精神损失费没有具体的赔偿标
根据规定关于工伤精神损失费的赔偿标准:工伤鉴定流程有三个步骤,分别是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职工应享有的待遇及救济途径。工伤认定申请即可由用人单位提出,也可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提出。申请人不同,申请的先后顺序也不同。
精神损害的赔偿范围主要是: 1、侵犯监护身份权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给监护人造成精神损害的; 2、侵害他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给他人造成精神损害的; 3、灭失或毁损他人具有人格象征意
精神损害赔偿,是最新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规定的一项重要制度之一。根据最高院的相关司法解释条文规定,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如下:侵害他人人格权,给他人造成精神损害的;侵害死者人格权或非法利用、侵害遗体、遗骨给死者近亲属造成精神损害
支付精神损害赔偿的方式是给精神抚慰金。对于造成死亡的,应当赔偿死亡赔偿金;对于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对于侵害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应当赔偿精神抚慰金,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责任。
根据规定关于工伤精神损失费的赔偿标准:工伤鉴定流程有三个步骤,分别是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职工应享有的待遇及救济途径。工伤认定申请即可由用人单位提出,也可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提出。申请人不同,申请的先后顺序也不同。
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被损坏能获得精神损害赔偿,前提是因为此财产损坏造成被侵权人严重精神损害。因为特定的纪念物品,具有人格象征意义,包含着人格利益因素。
(一)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原则; 1、补充适用原则; 2、公平适用原则; 3、适当限制原则; 4、过失相抵原则; 5、法官自由裁量原则。 (二)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确定的考虑因素 1、侵害人的过错程度; 2、侵害人的获利情况; 3、受害人精神受损
发生工伤不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工伤补偿项目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生活津贴、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护理费和辅助器具费用。
工伤的受害人是不可以要求精神赔偿的,工伤保险赔偿属于社会保障法的范畴,具有公法性质。工伤保险可以赔偿的有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护理费和辅助器具费用等。
根据规定关于工伤精神损失费的赔偿标准:工伤鉴定流程有三个步骤,分别是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职工应享有的待遇及救济途径。工伤认定申请即可由用人单位提出,也可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提出。申请人不同,申请的先后顺序也不同。
根据规定关于工伤精神损失费的赔偿标准:工伤鉴定流程有三个步骤,分别是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职工应享有的待遇及救济途径。工伤认定申请即可由用人单位提出,也可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提出。申请人不同,申请的先后顺序也不同。
工伤不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工伤赔偿是属于劳动关系范畴中的赔偿,而精神损害赔偿是属于民事侵权范畴中的。认定为工伤的,可以依法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包括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