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4
如果是与精神病人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
如果犯罪分子不具有奸淫目的,而是以性交以外的行为满足性欲的,则就不能构成强奸妇女罪,存在抠摸、搂抱的猥亵行为,构成犯罪的,则就以强制猥亵罪论处。
未成年发生性关系自愿的构成强奸罪。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或者故意与14岁以下的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行为人知道自己是一个14岁以下的女孩,并发生性关系。无论女孩是否自愿,都应以强奸罪定罪处罚
必须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定,如果违反了当事人意愿则属于强奸。本罪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又称贞操权),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犯罪对象是女性。强奸罪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
强行和前妻发生性关系属于强奸。强奸罪是指行为人违背了妇女意志,故意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构成该罪的,一般可对行为人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夫妻之间有进行夫妻生活的义务,而这种义务是在自愿的情况下进行的,如果在不自愿的情况下,强行发生性行为的,是可以告强奸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行和前妻发生性关系属于强奸,其量刑标准如下: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加重情形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以暴力、
强奸(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或强制性交),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行为。强迫卖淫女与其发生性关系行为人也会构成强奸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