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1
买卖合同质量异议期不等于质保期。质量异议,又称质量瑕疵通知义务,是指买受人认为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存在质量瑕疵时,必须在一定期限内向出卖人发出通知,否则视为标的物质量合格。质保期指质量保障的时间,狭义的理解就是保修期。质量保证期仅仅是质量异议
买卖合同质量异议期不等于质保期。质量异议,又称质量瑕疵通知义务,是指买受人认为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存在质量瑕疵时,必须在一定期限内向出卖人发出通知,否则视为标的物质量合格。质保期指质量保障的时间,狭义的理解就是保修期。质量保证期仅仅是质量异议
买卖合同纠纷质量异议的期限,如果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双方可以补充约定或者按交易习惯确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法律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
进商业诚信。诚信要求在买卖合同中,当事人相互信任、坦诚相待、不相欺诈,适当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促进交易的进行。卖方有义务及时、适当的交付符合约定的或法定的质量要求的货物,当出现质量问题时,有义务及时采
1、本案提出质量异议的时效应当是6个月之内,并要求书面提出。看你提出质量异议的时间较早。但不知是否提的是书面异议?如果你只是口头提出,或者电话书信提出对方只要否认,就属于没有按时提出。除非你是拍电报提
“约定的检验期间”、“合理期间”、“两年”以及“质量保证期”都属于质量异议期的范畴,一旦超过满足某种条件的期限,则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提出异议的权利人即承担败诉的不利后果。而质量保证期仅
首先,要进行证据保全,证明设备存在质量问题,当事人可以委托相关鉴定机构进行司法鉴定; 其次,应证明受到了的经济损失,所受损失应该委托相关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否则在诉讼中很难进行举证; 最后,要证明所受到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法律规定如下: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效;2、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的合同无效;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4、违背公序良俗的的合同无效;5、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订立的合同无效。此外,以合
出现了装修纠纷,如果双方可以心平气和地协商,承担该承担的责任,纠纷就可以被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也可以到法院诉讼或到仲裁委仲裁。这两种方法各有优缺点,到法院起诉的好处是对一审不服,当事人还可以上诉。但缺点是法院审理期限比较长。选择仲裁的好处是
买卖合同需要符合下面三个条件,才会生效: 第一,在签订买卖合同时,缔约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指的是行为人有能力以自己的行为设定民事权利并且承担民事义务。只有具备了民事行为能力,行为人才有资格订立合同;如果没有民事行为能力而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