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1
夫妻共同债务一方死亡,生存一方应当对婚烟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夫妻债务的连带清偿责任是无条件的,它并不以死亡一方有无遗产或夫妻双方婚后有无共同财产为条件,也就是说,不管死者有无遗产,只要是夫妻共同债务,生存的夫或妻一方都有义
夫或妻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为他人的债务提供了担保,因此形成的担保债务并非为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的需要,夫妻双方也未从该保证行为中受益,此担保之债当然不能成为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一方死亡,生存一方应当对婚烟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夫妻债务的连带清偿责任是无条件的,它并不以死亡一方有无遗产或夫妻双方婚后有无共同财产为条件,也就是说,不管死者有无遗产,只要是夫妻共同债务,生存的夫或妻一方都有义
一方的债务,应当由个人承担,另一方不需要承担。不能通过非法手段,制造成共同的债务。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以下这些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 1、因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 2、因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或双方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 4、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5、因赡养老人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以夫妻一方自己承担为原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能放弃对其中一方的追偿。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债权人可以向夫妻双方主张债权,也可以向其中的任意一方主张债权。即使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全部债务由一方承担; 债权人也可以要求夫妻二人承担连带责任,即任何一方均有义
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共同债务,一般应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原则。 2、协商一致的原则。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双方应从各自的实际承担能力和经济来源出发,协商一致解决,可多可少,也可由一人全部承担。如果协商不成,可向人
夫妻在分居的时候产生的债务,如果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名、夫妻一方事后追认、或者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债务,则离婚后算共同债务,夫妻需要共同偿还。
夫妻分居后一方所欠债务应认定是共同债务,由夫妻进行共同偿还。尽管两人可能分居了较长时间,但分居并未办理离婚手续,未对双方的财产约定其所得财产的归属,也没有第三人知道他们有无约定,因此各自所得的财产应属夫妻共同财产,而债务也应是共同债务。 但
算是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夫妻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为共同债务的,以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的共同债务是指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