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5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以及国家的建筑管理制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
发生交通事故不一定就会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交通肇事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一种,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重大劳动安全生产事故罪是指,用人单位的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导致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重大损失的,构成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对于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依法予以刑事处罚。
我国的刑法对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的认定标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一般情况下,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的罪与非罪是:由于当事人不报或谎报安全事故,导致贻误了事故抢救的行为。如果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的,那么就只属于一般的违法行为,不能追究该行为人的刑
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构成不报安全事故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不报安全事故罪是指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告安全事故,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行为。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的量刑: 1、触犯本罪的,一般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犯罪情节达到特别严重程度的,依法应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了谎报安全事故罪的处罚: 1、一般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造成严重后果的,则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是指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行为。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正常活动和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具有危险而仍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事故的行为; 3、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对
不报安全事故罪既遂的处罚是: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不报安全事故罪,是指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行为。
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该罪侵犯的是安全事故监管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行为。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构成谎报安全事故罪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拘役最长为六个月。构成本罪必须因为谎报安全事故,导致贻误事故抢救并且情节严重。虽然谎报安全事故但没有贻误事故抢救的,不构成本罪。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量刑: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校舍或者其他教育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发生重大伤亡安全事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