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12
著作邻接权是著作权的一种类型,是指著作邻接权人的权利。适用对象作品传播者。著作邻接权人是指作品传播者,如图书、报刊、录音、录像制品出版者、艺术表演者等。侵犯著作邻接权客观方面表现为以营利为目的,违反著作权管理法规,未经著作邻接权人许可,侵犯
邻接权和著作权的关系是指,邻接权是著作权的衍生权利,即著作权的客体是指符合独创性要求的作品,而邻接权的客体是未达到独创性标准不构成作品的特定文化产品,两者的分别的基点在于客体独创性的程度,正因为邻接权客体不具备独创性,其享受的法律保护水平也
邻接权与著作权的区别在于: (1)享有权利的主体不一样。著作权主要是作品的创造者享有,邻接权由作品的传播者享有; (2)受保护的期限不一样。著作权中,除了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这三种权利不受限制,归作者永久享有以外,其余权利的保护期
邻接权,也称作品传播者权,是指作品的传播者在传播作品的活动过程中,对其为传播作品而创作的创造性劳动成果依法所享有的专有权利。 我国著作权法的邻接权除表演者权、录音制作者权和广播组织权三种权利外,还包括
邻接权是指与著作权相邻近的权利,是指作品传播者对其传播作品过程中所作出的创造性劳动和投资所享有的权利。邻接权是在传播作品中产生的权利。作品创作出来后,需在公众中传播,传播者在传播作品中有创造性劳动,这
邻接权一词译自英文eighborigright,意思是与著作权邻近的权利。在我国著作权法中,这种权利称为“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邻接权通常是指表演者、录音制作者(也称唱片制作者)和广播电视组织(也称广
《著作权法》规定的邻接权有四种,即:出版者权、表演者权、录制者权和广播电视组织权。 《著作权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依照本法有关规定使用他人作品的,不得侵
著作权和著作邻接权主要存在下面几点区别: 第一,享有权利的主体不一样。著作权主要是作品的创造者享有,具体包括法人、自然人以及非法人单位。而相比之下,邻接权由作品的传播者享有,比如出版者、表演者、广播电视节目的播放者等; 第二,保护的对象不一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是作品。这里所说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来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等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即采用语言文字的形式,来表达作者的感情、思想的作品; (二)口述作品,比如,演说、授课等; (三)音
申请作品著作权的流程如下: 1、首先要确认登记的主体。作者、其他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和专有权所有人及其代理人都可以申请作品登记; 2、选择登记的部门,一般是版权局版权保护中心; 3、准备申请材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作品著作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