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2.24
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所谓专利复审是指专利申请被驳回时,给予申请人的一条救济途径。只有专利申请人才有权启动专利复审程序,而且必须在接到驳回通知3个月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
专利驳回复审一般为三个月长时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其专利申请的决定有异议服的,专利申请人是有权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作出驳回申请决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书面复审申请的。
再审被驳回,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该抗诉期无期限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院建议或者抗诉。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院建议或者抗诉。 申请抗诉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1、申诉书
专利驳回复审费可以减缓。减缓条件:申请减缴专利收费的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5000元的个人,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的企业。
专利驳回复审费可以减缓。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可以请求减缴下列专利收费:申请费(不包括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年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六年内的年费);复审费。
恢复专利权的请求,需要的通过时间是:恢复专利权,与申请时间长短并无直接联系。而与当事人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符合规定有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丧失专利权的,专利权人可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国
专利权恢复应在国知局在发出《终止通知书》后,给专利权人提出恢复权利申请的合理期限提出。除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外,在此期间逾期未提交的,将丧失专利权。
专利答复驳回决定书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申请延期的。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修改陈述意见后,仍然被驳回意见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复审。
专利驳回复审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2.专利驳回通知书; 3.专利复审请求书; 4.修改专利文件。 需要注意的是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必须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复审
专利申请人对驳回专利申请的决定不服的,不能申请行政复议,这属于《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复议规程》明文规定的不能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