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01
驳回起诉是指法院对于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而驳回其起诉。具体表现为被告不明确,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可以再起诉。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的,如果符合起诉条件,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第二审人民法院查明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不予受理裁定有错误的,应在撤销原裁定的同时,指令第一审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查明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驳回起诉裁定
被判决驳回上诉后不能上诉了,可以在生效后六个月内申请再审。上诉被驳回一般属于正常的司法程序,只要判决过程正当合理,是必须要遵守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后续无法上诉了。在经过一定的期限后,上诉人还是可以继续上诉请求的。
高院裁定驳回起诉后十日内可以再次起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需要注意的是,被法院裁定不受理、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的,符合起
被法院判决驳回再审申请后,还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抗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
驳回起诉不是用决定是用裁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10条第一款第(1)项规定,适用第二审程序审理的再审案件,在审理后“认为不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受理条件的,裁定
高院裁定驳回起诉后十日内可以再次起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需要注意的是,被法院裁定不受理、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的,符合起
裁定驳回起诉可以上诉。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的,如果符合起诉条件,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如果对一审法院的“驳回起诉裁定”不服,可以就该裁定上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
驳回诉讼请求后能再起诉。需要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有新的事实和理由。驳回起诉是在受理案件后,人民法院发现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民事案件受理条件,从程序上予以驳回,而驳回诉讼请求,则是指法院对原告的诉请或被告的反诉请求及第三人提出的诉讼主张,经审理后依照
被异地起诉后,要想驳回,那么需要看具体的案件,看法院的管辖是否有问题。如果法院对法院没有管辖权,那么可以在答辩期限内提出管辖权异议,请求法院将案件移送到你所在地法院审理,法院会根据案件情况出具是否同意的裁定。管辖权异议应当在答辩期间届满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