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能证明其探视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就可以申请中止,但只是暂时的,想永远终止是不可能的。 另外,不到万不得已最好不要中止对方的探视,这样不利于孩子的成长,离婚后父母还能保持友好的交往,会更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
离婚后探视权具有如下法律规定:夫妻离异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由此可见,探视权是指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按照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遵循一定的方式和时间,探望子女的权利。探视权属于身份权的范
夫妻离婚后没有抚养权一方探望子女是一项基本的权利,双方当事人就探望权协商不一致的时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让法律进行判决。探视权的起诉应向享有抚养权的一方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若在判决后,一方仍阻碍对方行使探视权,则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探视权是不能剥夺的,但能依法中止的。待中止的事项消失后,恢复探视权。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权探望子女。并且具体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
探视权的次数一般以协商为主,双方本着实际方便的原则来定,具体方式在离婚时由双方约定。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法院会判决。一般每个月一两次,或者每周一次等,情况不一样,法院的判决会不一样。没有次数的法律规定。
探视权是无法随意剥夺的。如果在一方探视的时候对孩子造成了不良影响,比如存在犯罪行为、吸毒赌博、暴力等恶习时,就会被中止探望权。即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视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探视权不能被剥夺,只能被中止。
离婚协议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探视权的请求,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
执行探望权的办法:若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则按照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的约定执行探视权;若夫妻双方诉讼离婚的,则按照法院的判决执行探视权。如果双方协议离婚但没有约定探视权如何行使的,则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如何行使。
探视权人应该按照双方协议的方式或者法院的判决执行探视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可以到对方的户籍地法院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协助履行探视权,可以对探视的时间、方式提出自己的诉求。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夫妇孩子的爷爷奶奶没有探视权。探望权是子女父母双方享有的法定权利,不及于孩子的祖父母等近亲属,爷爷奶奶没有直接的探视权。爷爷奶奶要探望孙子和孙女,则应得到直接抚养孩子的监护人的许可才可以。
能限制探望权的时间的方式:一般情况下,可以由父母自行协商进行限制。若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判决。且双方约定的限制条件不得达到法律规定的,阻碍探望权人行使探望权的程度,否则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