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8
在男女双方签字之前还可以反悔,在签字之后就不可以随意反悔了,尤其是在办理了离婚登记之后就不能够随意更改反悔。如果是在离婚冷静期,也就是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的30日内,反悔的,那么还可以撤回申请,重新协商。具有法定的情形,也可以
妻子怀孕期间,丈夫可以与妻子协议离婚,但不可以提出诉讼离婚。有以下情形的,男方不得提出诉讼离婚,但是女方提出或者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的除外: 1、女方在怀孕期间或分娩后一年内; 2、女方在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 怀孕期间协议离婚要注意以下事项
男女双方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是不可以给爷爷奶奶的。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孩子的抚养权可以由其父亲或者母亲一方直接抚养,或者是由父母双方轮流共同抚养孩子,爷爷奶奶有抚养能力的可以协助抚养。首先,父母是孩子的第一顺位的监护人,
离婚时,孩子抚养权可以共同拥有。法院是允许离婚后夫妻共同抚养孩子或者轮流抚养孩子的。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可以知道,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并且应当共同承担抚养义务,婚姻的终止不会影响父母与子女间
离婚协议书一定要写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关于孩子抚养权问题是离婚协议的必备条款。在离婚协议之中需要明确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于哪一方。对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的探望权,探望时间,探望地点等等应当明确约定。此外不抚养孩子的一方是否需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离婚之后子女的抚养权问题,原则上是由男女双方进行协商。如果男女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双方都同意共同抚养孩子的,那么双方可以签订离婚协议,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双方签订的协议是有效的,受法律保护的,双方都应当按照协议来履行。如果双方不能达成一
婚前买的房,在一般情况下都不能纳入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具体来说,这主要依据了我国民法典第1062条,以及第1063条的规定。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区分夫妻共同财产以及一方个人财产的关键在于,财产的取得时间是否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内。换句话说,一般
并不是结婚之后买的房屋就一定是夫妻的共同财产。是否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要分情况讨论。就要看房屋款项支付时间、房屋款项的资金来源,取得房产时有没有其他附加条件等等因素。在以下情况之下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第一,婚后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买房的,无论
婚后赠予的房屋不一定属于共同财产。根据法律的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受赠的财产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如果没有明确是只赠予给一方,那么一般认为是对双方的赠予,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赠与方明确只赠予夫妻之中的一方,那么就属于一方的个
男方在婚前购买的房屋,在结婚之后把女方的名字加上是有效的。双方婚后对房屋产权登记的加名行为,视为是一方自愿对另外一方赠与房屋产权的行为,可以发生变动房屋产权的法律效力。男方加上女方的名字,那么房屋就从男方的个人财产转换为了男女双方的共同财产
不是谁先查封谁就有优先权。 第一查封人对债权有没有优先受偿权,要依据实际情况而定,如果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并且查封人是属于抵押权人的,有优先受偿权。 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参与分配,主张优先受
婚姻不是儿戏,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也不能够随意的变更。变更子女的抚养权有两种途径,第1种是男女双方协议变更。已经离婚的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协议,而且没有违反法律规定,以及对子女成长不利的,那么应予准许。双方如果无法协商一致,那么就
离婚之后,子女的抚养权仍然可以进行变更。首先,父母双方可以通过协议进行变更。其次,如果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父母一方也可以请求变更抚养权: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而无力继续抚养子女;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