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12
《民法典》规定合同撤销权效力消灭的情形有: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情形;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情形;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的情形;法定其
撤销权又称“否认权”。破产财产的管理人对破产人在破产宣告前法定期间内进行的损害破产债权人共同利益的行为,有否认其效力,申请法院予以撤销,恢复原状,并追回转让财产的权利。撤销权设立的宗旨在于防止债权人共同利益因破产人在破产宣告前对财产的不当处
满足以下要件代位权才会成立: 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 二、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三、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 四、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会导致撤销权消灭;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会导致撤销权消灭;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
撤销权消灭的情形: 1、撤销权因除斥期间经过而消灭; 2、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放弃撤销权; 3、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撤销权消灭承担的法律后果即当事人就此丧失了诉的利益,没有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资格。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三个月内没有行使撤销权;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等。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合同撤销权消灭的情形如下: 1、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2、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合同撤销权效力消灭的情形有以下这些: 1、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2、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3、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
合同撤销权消灭的情况分别有: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法定其他情形等。
下列情况下债权人的撤销权消灭: 1、除斥期间届满; 2、知道撤销事由后不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明示放弃撤销权; 3、知道撤销事由后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撤销权消灭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