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军人结婚登记程序为: 1、申请,军人结婚时,必须与未婚妻(夫)亲自到双方中的一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收到当事人的申请后,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进行细致的审查。 3、登记,经过审查,对于符合的当事人,应当即
补办结婚登记的程序如下: 1、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2、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 3、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办理结婚证的程序如下: 1、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持有户籍证明和居民身份证; 2、审查。必要时,登记机关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者进行必要的调查,或者指定项目进行医学鉴定; 3、登记; 4、经审查,婚姻登记机关认为符合结婚条
办理结婚证的程序如下:(一)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二)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三)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常驻我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定居我国的外国侨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在我国男女双方办理结婚手续有以下程序: 1、男女双方亲自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申请结婚登记; 2、提交双方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3、审查
现役军人结婚的程序如下: 1、申请,军人结婚时,必须亲自到双方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收到当事人的申请后,应当对当事人的婚姻申请进行全面、详细的审查; 3、登记,经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当事人应当立即
结婚证丢失,补办结婚证的程序: 1、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2、出示并提交结婚证遗失证明、《夫妻关系证明书》和其他相关资料; 3、婚姻登记机关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补发结婚证。
办理结婚登记的程序: 1、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婚姻登记机关受理。 3、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复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4、领取结婚证。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七条规定
办理复婚需要的手续是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即可,符合结婚条件的,按照正常结婚程序办理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结婚证丢失,补办结婚证的程序: 1、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2、出示并提交结婚证遗失证明、《夫妻关系证明书》和其他相关资料; 3、婚姻登记机关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补发结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