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4
下列交通肇事行为构成犯罪: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四、致一人以上重伤,
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交通肇事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 2、交通肇事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的安全。交通运输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紧密相连,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就会危及不特定多数人
构成交通肇事逃逸需要具备的条件: 第一,时间上当事人知道已经发生交通事故; 第二,当事人主观上是为逃避法律责任; 第三,已经离开交通事故现场。
1、交通肇事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 2、交通肇事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的安全。 3、交通肇事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
1、本条规定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任何人只要从事对机动车船驾驶的,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 2、行为人主观上是出于过失。 如果行为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发生则应按其他有关条款定罪量刑,不能适用本条。 3、行
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构成有三个方面。 主观方面 主观方面即行为人的主观动机,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动机一般是逃避抢救义务以及逃避责任追究。这种动机是积极的心理活动。虽然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但仅就逃逸行为而言,
交通肇事罪一般指的是违反道路交通的有关法规,导致发生重大的交通事故,致受害人出现重伤、死亡或者使公有私有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行为人的有关刑事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出
寻事滋事罪的构成条件有: 1、行为上。行为人的行为方式和手段,对受害人构成一定程度上的危害结果。寻事滋事是指行为人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2、结果上。行为人的行
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事实。其中取得不当利益的人叫受益人,财产受到损失的人叫受害人。因不当得利没有合法根据,虽属既成事实亦不受法律保护,受益人取得的不当利益应当返还给受害人。不当得利制度旨在调整欠缺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