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1
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既遂判刑最新规定: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是指违反档案法的规定,擅自出卖、转让国家所有的档案,情节严重的行为。
《刑法》第三百二十九条:抢夺、窃取国家所有的档案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违反档案法的规定,擅自出卖、转让国家所有的档案,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有前两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规定的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行为人构成擅自出卖国有档案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是指出卖有关国家政治、军事、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宗教等活动的重要档案的;多次出卖国有档案的;出卖国有档案牟利较大的等情形。
符合以下要素会构成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 1.主观要素: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2.主体要素:主体为一般主体。 3.客观要素: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档案法的规定,擅自出卖、转让国家所有的档案的行为。
抢夺、窃取国家所有的档案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违反档案法的规定,擅自出卖、转让国家所有的档案,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又构成本法规定的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
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的犯罪构成有,客观方面是实施了违反档案法的规定,擅自出卖、转让国家所有的档案,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档案的管理制度;而主观方面是故意,主体是一般主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二十九条【盗窃、抢夺国有档案罪;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抢夺、窃取国家所有的档案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违反档案法的规定,擅自出卖、转让国家所有的档案,情节严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如果犯罪嫌疑人违反档案法的相关管理规定,私自出售、转让国家所有的档案,犯罪情节严重的,就构成了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认定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需要满足下面四个要件: 第一,在客观方面,本罪表现为犯罪嫌疑人
出罪和入罪从其字面含义来解读,意思就是不构成犯罪以及构成犯罪。但是从更具体的角度而言,出罪和入罪二者的含义并非这么简单。所谓出罪是指把有罪判为无罪或重罪判为轻罪,入罪是指把无罪判为有罪或轻罪判为重罪。 实际上,中国古代刑事法律中便有出罪和入
非法采矿罪,是指违反国家关于矿产资源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并未取得关于采矿的许可,而擅自进行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于国家经济具有重大价值的矿区以及他人的矿区采矿的,或是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对其进行保护的特别矿种类型,经责令停止仍不停止,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