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4
员工因工伤亡的,由工伤人员或其直系亲属到最近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待遇手续,并提供以下相应材料: 1、填写完整的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 2、工伤医疗费用支付凭证; 3、工伤人员与承担工伤责任的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4、待遇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
工伤保险待遇可由职工一方或者职工所在的单位依法去社保经办机构申请领取,但是要先申请工伤认定,并且获得工伤认定决定书。而赔偿的待遇则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等。
1、可以由劳动者个人领取各种工伤赔偿金审批表后,由单位签字盖章,然后到劳动局工伤保险赔偿窗口申请领取。 2、当用人单位不配合劳动者申请工伤保险时,劳动者应当申请仲裁,然后上诉法院,法院判决后申请强制执行。
工伤保险的待遇是: 1、一到十级工伤一次性残疾补助金分别为27个月本人工资、25个月本人工资、23个月本人工资、21个月本人工资、18个月本人工资、16个月本人工资、13个月本人工资、11个月本人工资、9个月本人工资、7个月本人工资; 2、
工伤保险待遇根据伤残等级不同如下: 1.一到十级工伤一次性残疾补助金分别为27个月本人工资、25个月本人工资、23个月本人工资、21个月本人工资、18个月本人工资、16个月本人工资、13个月本人工资、11个月本人工资、9个月本人工资、7个月
工伤待遇是: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
职工停止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包括:职工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和拒绝治疗的。工伤保险待遇是指职工因工发生暂时或永久人身健康或生命损害的一种补救和补偿,其作用是使伤残者的医疗、生活有保障,使工亡者的遗属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工伤保险的待遇主要包含4个方面:工伤医疗待遇、工伤伤残待遇、康复待遇以及工亡待遇,具体而言如下: 工伤医疗待遇包括:工伤就医期间的医疗费用、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等。 工伤伤残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
行政事业单位工伤保险待遇如下: 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因工作故伤害或者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原工资福利待遇在停工留薪期内不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工伤复发,重新确定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内享受工资福利待遇;需要治疗的,享受工伤医疗待遇;需要住院治疗的,伙食补助费等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由单位负责护理。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工伤复发,重新确定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内享受工资福利待遇; 需要治疗的,享受工伤医疗待遇;需要住院治疗的,伙食补助费等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生活不能自理的,由单位负责护理。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可以安装假肢、矫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以下工伤保险待遇: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