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8
可撤销婚姻与无效婚姻有很多相似之处: (1)无效婚姻和可撤销的婚姻都履行了结婚登记手续,具有登记结婚的形式; (2)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都欠缺婚姻法规定的法定结婚条件,属于违法婚姻,而不是合法婚姻; (3)无效婚姻与撤销后的可撤销婚姻的法律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区别如下:第一、形成的原因不同。无效婚姻是因为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违反结婚的禁止性条件而形成的婚姻,可撤销的婚姻仅仅是指欠缺婚姻合意要件的婚姻当事人非自愿而形成的婚姻。第二、请求权人不同。第三、请求权的存续期间不同。
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当事人因意思表示不真实或违背当事人意愿而成立的婚姻,或者当事人成立的婚姻在结婚的要件上有欠缺;法律赋予一定的当事人以撤销婚姻的请求权,该当事人可以通过行使撤销婚姻的请求权,而使该婚姻无效的婚姻。无效婚姻是指某些已缔结的婚姻因
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的区别如下: (1)形成的原因不同。无效婚姻是因为不符合结婚的公益要件而形成的婚姻,可撤销的婚姻仅仅是指欠缺婚姻私益要件的婚姻当事人非自愿而形成的婚姻。 (2)请求权人不同。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人只能是当事人本人,无效婚姻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从成立开始就是无效的,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不需要办理离婚,当事人可以在婚后提出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
无效婚姻是违反结婚法定条件的婚姻,如近亲结婚、重婚等。这种婚姻从成立开始就是无效的,自然也就无所谓离婚,可以在婚后任何时间提出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如果离婚的时候双方都已经达到了法定婚龄,则他们的婚姻已经属于完全合法的婚姻,法院可以按照正常离
可撤销的婚姻应按如下方式撤销:一般应由受胁迫的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无效婚姻撤销婚姻时效有如下情形: 1、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3、因重婚请求婚姻无效之诉的,不受时效限制。
可撤销婚姻被撤销后无效。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婚姻的一方因胁迫结婚的;一方患有重大疾病,未在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的属于可撤销婚姻。
可撤销婚姻有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为一年。撤销婚姻的规定: 1、受胁迫而要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要撤销婚姻的,应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3、被另一方隐瞒患有重大疾病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
请求撤销婚姻的时效一般是一年。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撤销婚姻,一方在结婚时隐瞒重大疾病的,另一方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撤销婚姻
可撤销婚姻申请时间具体如下:因胁迫结婚的撤销时间为,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撤销时间为,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