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23
债务人失踪,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由此可见,债务人失踪这一法律事实并不必然引起债权债务关系的消亡,债务人所欠债务可以由他的
1、若债务人已经被宣告失踪,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的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2、若此债务有保证人,债权人可以在保证期间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3、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债务人清偿债款。若是人民法院进行判决
债务人失踪了债务关系不会消亡,债务人失踪的,债权人可以提起诉讼,被告下落不明的,法院可以公告送达,根据最后生效的法律判决文书,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对于债务人拥有的债权已经到期危害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行使代位权,代位行使该债权。 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债务人应当行使却不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权利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
欠债人失踪了债权人可以申请欠债人失踪。当事人可以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代管人应当从失踪人的财产中偿还借款,或者直接向债务人原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偿债务。债权人可以在起诉前或者起诉后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冻结、封存对方财产
债务人失踪如何追回欠款应当按照以下情形确定: (一)债务人失踪两年以上。 如果债务人失踪两年以上,可以申请宣告失踪,宣告失踪以后,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
欠债不还玩失踪的,债权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下落不明的受送达人,人民法院可以进行公告送达,如果被告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人民法院可以做出缺席判决。
债务人失踪,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人民法院公告送达传票和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经公告送达后,债务人拒不到庭参加庭审的,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当发现债务人失踪的,在起诉前应当做好对债务人财产保全的准备措
1、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 2、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 3、如果担保人或保证人,可直接要求对方代替偿还。
债务人失踪后,如果满两年的,身为利害关系人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失踪人的财产会由其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亲属
债务人失踪了,可直接起诉。在诉讼时效内,债权人应及时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追计债款,一旦诉讼时效中止,欠款就难以追回。在起诉前或者诉讼过程中,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有权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等
债权人失踪,债务人可以进行提存以履行债务。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二)债权人下落不明; (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
债权人失踪了,债务人想要还款的,可以进行提存,失踪满两年的,其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其为失踪人,其财产代管人可以向债务人要求偿还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