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23
经常会遇到,诉讼中有明确的被告地址及电话,被告为了躲避诉讼故意不接电话或故意不来领取传票的情况。人民法院遇到这样情况往往会告知原告,让原告想办法再重新提供被告的其他地址或者电话,否则,法院就驳回原告起诉。司法实践这样操作是否有法律依据呢,到
对于债务人拥有的债权已经到期危害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行使代位权,代位行使该债权。 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债务人应当行使却不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权利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
债务人失踪,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人民法院公告送达传票和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经公告送达后,债务人拒不到庭参加庭审的,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当发现债务人失踪的,在起诉前应当做好对债务人财产保全的准备措
《》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此诉讼时效期间会随着当事人的起诉而中断,其重新开始的时间从整个诉讼程序结束时起算,
债务人失踪,两年以上,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失踪人,确定财产代理人,财产代理人可以从失踪人的财产中偿还债务。 起诉个人债务纠纷需要准备起诉状和证据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如果还不到两年,债权人可以向
债务人失踪但没有还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起诉状,公告时间一到,不论被告是否看到该公告,都视为已经送达,之后法院进行缺席判决,在判决生效后无法获得清偿的债务,可以向法院申请强
债务人失踪后,应当向失踪债务人的财产代管人主张清偿欠款,要求其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根据《民法典》第四十条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第四十三条规定
有借条债务人不承认的话,仍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9条关于起诉条件的规定,起诉必须满足四个条件:一是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是有明确的被告;三是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
欠债的人失联了,债权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实现债权:1,找债务人的亲属代还。例如通过对方的父母或者其他家属成员来进行代偿。但是这个也不是强制性的,如果对方亲属不愿意帮助欠款人偿还,那么也只能找其他的办法;2,向法院起诉。对方下落不明,法院无法当
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中,因为被告的躲避,使被告没有出庭的情况很常见。如果借钱的人失踪了,且没有正当的理由拒绝出庭应诉,法院有权进行缺席判决。 如果民间借贷案件没办法与被告取得联系,使得法律文书没有送达到被传唤人手中,则可用公告送达的方式,即在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