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3
拆迁补偿协议不是民事纠纷,而是行政纠纷。1、首先拆迁补偿协议是行政合同,不是民事合同。因为该类合同是行政机关为了公共利益或者实现行政管理目标而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签订的,具有行政法意义权利和义务的合同。虽然具有民事合同的特征,也具备行政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不是行政诉讼,但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当事人认为拆迁部门的拆迁补偿安置决定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 一、拆迁行政诉讼包含了以下几个要件: 第一,拆迁行政诉讼的原告是拆迁人或被拆迁人以
拆迁补偿协议签订后有诉讼时效,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
土地拆迁补偿协议是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属于行政协议。 如果因为协议发生争议,需要提起行政诉讼。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具体内容规定,行政机关为实现公共利益或者行政管理目标,在法定职责范围内,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协商订立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义务内容的协议,属于行政诉讼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是非常重要的文书,主要的作用是拆迁补偿的依据,以及因拆迁补偿问题产生纠纷时的证据。 2、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如果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或者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或者受赠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的,赠与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撤销赠与。
是的。现在的房屋拆迁,除了对拆迁房屋做补贴,为了能够解决被拆迁人的居住问题,拆迁方还会弄个拆迁安置房。如果是要补偿及安置房的,首先需要跟拆迁方那边签订个协议书。因为拆迁安置补偿协议都是关于安置房的问题,这种协议书是不是实质意义上的购房合同。
拆迁补偿协议行政诉讼法院受理。被拆迁人可以按照拆迁条例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对裁决结果不服的应当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就补偿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拆迁补偿协议应视拆迁补偿方式不同而不同。对于实行货币补偿的,协议中应主要载明补偿金额、搬迁期限;对于实行产权调换的,协议主要载明安置用房的结构、面积和地点、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总体来说,补偿协议包含的内容主要是: (1)拆迁补偿方
拆迁安置房赠与协议符合撤销赠与条件的可以撤销。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