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7
立遗嘱不需要继承人在场,只要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就可以。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订立遗嘱的时候,对继承人能不能在场没有明确的规定,但继承人是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的。
社保不是必须第一继承人领取,如果是法定继承的形式进行继承的,则社保必须由第一继承人领取。没有第一继承人,才由第二继承人领取;如果是遗嘱继承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继承的,则按照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继承,社保不是必须第一继承人领取。
社保不是必须第一继承人领取,如果是法定继承的形式进行继承的,则社保必须由第一继承人领取。没有第一继承人,才由第二继承人领取;如果是遗嘱继承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继承的,则按照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继承,社保不是必须第一继承人领取。
自书遗嘱的有效与否与继承人是否在场无关。自书遗嘱为立遗嘱人本人书写,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意思的表示,有本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即为有效。
担保人死亡继承人需要承担责任。因为法律规定,继承人应当在所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这其中自然包括承担保证责任。
法人代表不需要负担公司的债务,公司的债务应该由公司承担。具体如下: 1、公司债务由公司全部财产承担,所以法定代表人对公司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 2、如果法定代表人作为股东,未如实履行出资责任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变更后的法人需要承
公司债务一般由公司全部资产承担,而法人不承担。公司具有独立人格,法人代表如果作为自然人是不需要承担公司债务,但是变更后的法人是要承担原公司债务的,也就是说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设立人为设立法
合伙人债务的承担方式为: 1、在该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下,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的原则如下: 一、限定继承的原则。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二、保留特定继承人遗产份额的原则。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
在只有一个遗嘱继承人的情况下,在继承人先于立遗嘱人死亡的前提下遗嘱失效,转为法定继承,如果被继承人不想按照法定继承来安排遗产,则可以重新拟定一份遗嘱若被继承人将财产安排给了多个遗嘱继承人,遗嘱有效,那么即使其中一个或几个遗嘱继承人去世,其他
债务转让需要债权人同意,债权人不同意的,不得转让。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奶奶是继承人,具体情况如下: 1、遗产继承的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3、奶奶属于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