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9
破产和解裁定书的法律效力:破产程序终了;破产企业将恢复行使破产清算组所属财产的管理处分权;破产债权将按照破产和解条件进行变更;破产和解的效力不能及于破产债权人对破产企业的保证人、共同债务人或者物上抵(质)押权人等所持有的权利。
破产和解裁定书的法律效力具体包括: 1、破产债权将按照破产和解条件进行变更; 2、破产程序终了; 3、破产企业将恢复行使破产清算组所属财产的管理处分权; 4、破产和解的效力不能及于破产债权人对破产企业的保证人、共同债务人或者物上抵(质)押权
破产和解裁定书的法律效力:破产程序终了;破产企业将恢复行使破产清算组所属财产的管理处分权;破产债权将按照破产和解条件进行变更;破产和解的效力不能及于破产债权人对破产企业的保证人、共同债务人或者物上抵(质)押权人等所持有的权利;其他。
破产和解裁定书所具有的法律效力如下:破产程序结束;破产企业将恢复行使破产清算组所属财产的管理处分权;破产债权将按照破产和解条件进行变更;破产和解的效力不能及于破产债权人对破产企业的保证人、共同债务人或者物上抵(质)押权人等所持有的权利;其他
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产生法律效力,并具有强制执行效力,仲裁调解形成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仲裁是指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将争议提交(具有公认地位的)第三者,由该第三者对争议的是非曲直进行评判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
法院宣告破产裁定书的效力为:会给债务人、债权人以及其他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的人身或财产带来一定的影响,破产宣告使债务人成为破产人,则强化了对债务人的限制。除了管理人或者债权人会议认为确有必要继续生产经营的以外,破产企业应停止所有的经营活动。
破产宣告裁定的作出,是破产企业真正开始进入清算的标志,预示着破产企业已经走向倒闭的境地,因此,破产宣告裁定的作出,将会给债务人、债权人以及其他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的人身或财产带来一定的影响,破产宣告使债务人成为破产人,则强化了对债务人的限制。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107条规定: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破产宣告使得有财产担保或者其他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人可以经由担保物或者特定财产获得优先清偿;对于其他的不享有特定财产优先受偿权利的债权人
合同解除的法律效力是,对于合同中已经履行的部分,当事人可以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以及请求赔偿损失;对于尚未履行的部分,则终止履行;以及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合同解除后,违约方仍需承担违约责任。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书和仲裁裁决书的法律效力,既有相同的方面又有不同之处。 相同的方面表现在: (1)结束仲裁程序。仲裁调解书和仲裁裁决书送达后,均表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已从仲裁法律程序上解决了双方当事人的争议,即意味着仲裁程序的结束。 (2)
合同公证的效力是,可以对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当事人申请公证的,可以到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真实、合法、充分的材料。
调解协议经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并签订的,且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是有效的。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也是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对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督促当事人履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