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8
合同履行的内容: 1、合同履行是当事人的履约行为; 2、履行合同的标准履行合同; 3、履行合同的行为过程。 合同履行的专属原则: 1、适当履行原则; 2、协作履行原则; 3、经济合理原则; 4、情事变更原则。
履行合同的一般法律原则是: 1、全面履行原则。全面履行原则又称作适当履行原则或正确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2、诚实信用。诚信原则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时应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继续履行虽然是原合同履行的继续,但与当事人依约自觉履行不同。它是法律规定的对违约方的一种强制形式,介入了法律的强制力。不论违约方是否愿意,只要存在履行的可能就要履行,它表明了对违约行为的否定性评价。
订立合同约定不明的当事人可协议补充需履行的事项;协商不成的,可根据合同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法律的相关条文履行,例如履行期限不明的,则一方可随时履行,另一方可随时催告履行,但要留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合同的实际履行又称实物履行原则,是指经济合同当事人必须严格按照合同所规定的标的去履行自己义务的原则。实际履行,是指在一方违反合同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其依据合同的规定继续履行的补救方式。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实际履行是一种合理的补救方法,法院或仲裁
合同的履行地按下列原则确定: 1、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
合同履行地由当事人协商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仍不能确定履行地点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
实际履行,又称实物履行原则,是指合同当事人必须严格按照合同所规定的标的去履行自己义务。它包括两层含义: 1、合同中规定的是什么标的,当事人就必须交付什么标的,不得擅自更换,不能用其他物品或金钱来代偿; 2、在合同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情况下,
合同履行地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约定不明的,双方当事人可以进行协议补充。没有补充协议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合同约定不明时可以签订补充协议,双方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的其它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而定。若还是不能确定其具体约定内容的,按照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的规定进行确定。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
合同履行的具体规则: 1、全面履行原则,即要求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完成合同义务的原则; 2、诚实信用原则,包括了适当履行原则和协作履行原则; 3、节约资源原则,即要求当事人在履行合同时,应当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合同法已失效,民法典合同编中不履行合同的条款: 1、合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一方当事人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有关质量约定不明确的,可以按照行业的相关标准进行,或者按照双方当事人以往的交易习惯进行约定。如果当事人双方不能协商一致的,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进行裁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