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6
继承人顺位是: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的放弃的意思:一般指的是依法或依被继承人指定,享有继承权的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放弃继承相关遗产的一种法律行为。
财产继承权的放弃是指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作出不接受遗产的意思表示。是继承人对个人权利的一种处分方式,是一种取决于个人意志的无条件的、单方法律行为。
被继承人是指,在公民死亡之后,其财产会有继承人来继承,这个死去的人就叫被继承人。法律上由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两种。自然死亡是指人自然的生老病死,宣告死亡是经过法定程序,由法院做出宣告,该公民在法律上死亡。只有公民死亡了才会发生继承关系。并且被
法定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则适用代位继承制度,代位继承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代位继承发生的原因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二、能作为被代位继承人的只能是被继承人的子女; 三、代位继承人为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亲属,拟制血亲也可代位继
代位继承是和本位继承相对应的一种继承制度,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它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又称间接继承、承租继承。
继承是指按照法律或遵照遗嘱接受死者的财产、职务、头衔、地位等。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指定继承就是遗嘱继承,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 遗嘱继承是由设立遗嘱和遗嘱人死亡两个法律事实所构成,它分别具有设立效力和执行效力。
指定继承人是指立遗嘱人依法订立遗嘱,确认由特定人员享有继承权的法律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然人可以依法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或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指定继承人是指遗嘱中被指定继承遗产的人,指定继承人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也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
在我国遗嘱继承人的法律概念是遗嘱中约定继承遗产的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在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办理,遗嘱继承人可以依法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法定继承人,又称无嘱继承人。是指依法律规定的继承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人。 法定继承人包括: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