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第一,必须是原诉讼当事人之外的第三人。第二,对撤销之诉享有诉讼利益,这种利益来源于原判决给第三人带来的利益损害。第三,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而未受到程序保障。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债务人实施了危害债权人利益的财产处分行为; 2、债务人实施的行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3、该危害行为发生在债权人的债权债务成立以后,消灭以前; 4、相对人知情。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
所谓第三人撤销之诉,是指未参加民事诉讼的第三人,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制度。第三人提出撤销之诉应当
原告资格:起诉的主体是“第三人”(包括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起诉原因:第三人因为不能归责于自己的事由,未参加原诉讼;时间限制:第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管辖法院:作出生效裁判的法院;
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条件如下: 第一,必须是原诉讼当事人之外的第三人; 第二,对撤销之诉享有诉讼利益,这种利益来源于原判决给第三人带来的利益损害; 第三,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而未受到程序保障。
租房合同的押金是由双方协商约定的,明晰押金的数额、押金的支付方式、押金的担保范围,承租人存在过错的出租人可以扣留相应的押金作为违约赔偿、承租人不存在过错的出租人应当全额退还押金。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起诉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明确的起诉状;以及当事人起诉的法院是对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
原告提起行政诉讼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原告应当是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一般是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和管辖范围。
1、适用主体。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主体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对于“第三人”范围的界定,是以“与诉讼标的或案件处理结果有法律上利害关系”为标准,不仅包括对于诉讼标的有独立请求权包括虽无独立请求权,但其权利受到生效文书效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1、债务人存在放弃债权、无偿转让财产或以明显不合理价格转让财产的行为; 2、在债务人以明显低价转让财产的行为时,要求受让人有明知该行为可能损害出让人的债权人的利益的事实; 3、债务人放弃债权、无偿转让财产
第三人撤销权之诉提出的条件如下: (1)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 (2)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全部或者部分内容错误; (3)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
第三人撤销权之诉的提出条件是:第三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出,且存在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全部或者部分内容错误等情形。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应满足下列条件: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到期债权;债务人具有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等无偿处分财产权益的行为;影响了债权人的债权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