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5
我国目前的法律,尚未对同居关系破裂之后共同财产的处理问题做出明确规定。在实践中,一般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于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规定。 对于当事人双方同居期间所得财产,首先可以依照双方的约定处理。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
首先,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属于民法典规定的共同财产范畴的部分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双方对其有平等的处理权。我国民法典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
根据我国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任何一方取得的以下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1、工作收入,例如工作单位发放的工资、奖金;个人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入等。2、知识产权收入,例如写书赚的稿费等。3、继承的财产。4、受
离婚后双方又同居的话,这时候对于双方同居过程中获得的财产,一般情况下应当认定为双方各自所有的财产。这主要因为,同居关系并不等于婚姻关系。也就是说,如果双方解除婚姻关系之后又同居,同时并没有重新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话,就意味着双方并不是夫妻关系
离婚后,对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法院一般都会按照平等分割的原则来进行分割。换句话说,离婚时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都是一人一半。但是,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方存在挥霍、转移、隐藏共同财产的行为,可以要求法院针对对方,进行少分甚至是不
同居关系涉及的财产,首先可以按照双方的约定来分配;没有约定的,可以时候达成事后的约定;不能达成一致合意的,就可以提请人民法院,按照份额以及相关出资事实来进行确定。民法典并没有直接规定同居关系,但是根据民法典第1075条,对于被宣告无效或者被
分居财产还是按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处理。因为夫妻双方分居的,婚姻关系仍然存在,那么在分居期间获得的财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双方可以对共同财产如何处理进行协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这里的工资是工资总额而非基本工资。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
严格意义上,一方不得擅自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擅自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属于损害夫妻共同财产权益的行为,涉嫌侵犯另一方的合法所有权。如果被对方发现的话,对方可以在请求离婚的同时,向人民法院提出主张,请求法院对擅自转移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少分或者不
离婚后双方婚姻关系终止,除非财产混同,否则即便离婚后同居,各自名下的财产也归各自所有。 那么哪些情况属于财产混同呢? 比如双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公司,获得的经营收入虽然放在一方账户内,但也属于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 再比如双方离婚后,共同出资
同居期间,当然可以向对方赠与自己的个人合法财产。赠与行为是指,一方将自己个人合法的财产,无偿赠与给对方。赠与行为是一种单务、诺成、无偿的行为。双方一旦达成赠与的合意,这时候赠与合同就立即生效,受赠人可以要求赠与人履行赠与合同。同居期间,一方
离婚任何擅自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都属于违法行为,因此不存在正确地擅自转移财产的做法。但是在实践中,确实存在可行的办法。具体来说,这就是指,在得到对方当事人的同意的前提下,双方共同决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例如:夫妻双方可以共同决定,将夫妻共
首先,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属于婚姻法规定的共同财产范畴的部分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双方对其有平等的处理权。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