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第一次起诉离婚,对方不接传票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宣告被告缺席判决;或者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人民法院对其可以采用拘传。但是不论是缺席判决还是拘传,都不会影响法院的离婚判决。只要法院认为夫妻感情破裂,依旧
起诉离婚对方逃避无法送达传票的处理方式是:送达人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
如果被告不接法院传票的话,法院可以直接根据《民诉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缺席判决离婚。法院立案后会先传唤被告,通知被告后才会通知原告,目前法院的做法是先是电话通知被告,如果通知不到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诉讼文书所不能送
接到离婚起诉传票后处理方式如下: 1、签收法院送达的各种诉讼文书,包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 2、可以自己进行诉讼,也可以根据需要委托一到二名诉讼代理人; 3、提交答辩状; 4、收集、提交证据; 5、按时参加开庭; 6、法院的
被告不接电话不拿传票可以采取留置送达的方式送达。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
被告故意躲避不接传票,首先不接受传票,法院可以以公告方式送达传票。60日之后,就可以开庭审理。收件人本人或者代收人拒绝接收或者拒绝签名、盖章的时候,送达人可以邀请他的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到场,说明情况,把文件留在他的住处,在送达证上记明拒绝的
起诉离婚传票应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法院可以先行电话通知,通知不到的可以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诉讼文书,均不能送达的可以采用公告送达,采用登报的方式送达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视为送达。
刑事自诉案件如果被告人不接传票,可留置送达,送达人会依照法律规定程序把诉讼文书留放在受送达人住所。受送达人或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受诉讼文书,送达人可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所在单位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拒收日期和事由。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
根据法律规定,到法院起诉离婚被告没有去拿传票的,可以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留置送达是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自发出
起诉离婚传票无法送到到被告,法院会在人民法院报等媒体上刊登公告,进行公告送达。 在公告中告知对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及不及时参与诉讼的法律后果。公告期满,视为送达,进行缺席开庭和判决。 对于被告下落不明的,法院的具体做法一般有五步: 第一步:
如果被告不接法院传票的话,法院可以直接根据《民诉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缺席判决离婚。法院立案后会先传唤被告,通知被告后才会通知原告,目前法院的做法是先是电话通知被告,如果通知不到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诉讼文书所不能送
根据民诉法第一百三十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离婚传票不接采用留置送达,不影响诉讼的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人民法院可以留置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