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5
可以。农村宅基地要转让给子女,要求子女也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即户口没有外迁出去,是农村户口而不是居民户口,并且转让的是宅基地的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
农村宅基地不可以办理遗嘱继承。农村宅基地所有权由集体所有,不属于个人财产。但是,继承人可以在继承房屋的同时,继承宅基地使用权。继承农村房屋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
农村宅基地两家可以换地的。农村宅基地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农户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权,有买卖和租赁的权利,不受侵犯。房屋出卖或出租后,宅基地的使用权随之转给受让人或承租人,宅基地的所有权始终为集体所有。出卖、出租房屋后再申请
农村宅基地不能卖给外村。宅基地不能买卖,此外,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卖给该集体经济组织的内部成员,而城镇居民、外地农民等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农民订立的购买农村宅基地或房屋的买卖合同无效。
允许,宅地基上建房能挖地下室不算违建却是危建,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民住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农村集体宅地基土地。主要包括建了房屋和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
农村宅基地证的办理如下:向村委会递交书面申请、填写《宅基用地呈批书》;村委会签署意见交由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现场勘测;县国土资源局审核资料报县政府审批,给予发证。
办理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流程如下: 1、向宅基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办证申请; 2、提交身份证明、登记原因证明等材料; 3、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4、符合规定的,核发宅基地使用证。
根据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有关规定,农村宅基证办理流程如下: 1、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民小组提出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书面申请; 2、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并将申请理由、拟用地位置和面积、拟建房层高和面积等情况在
农村宅基证的办理可以持申请书、身份证、户口本和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到国土资源所申请,由国土资源所派员实地勘测,四邻指界,完善各种资料后,报国土资源局进行登记发证。
一户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以镇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标准,城镇郊区和人均耕地少于667平方米的平原地区,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134平方米;人均耕地667平方米以上的平原地区,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167平方米;山区、丘陵地区每户宅基地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