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4
1、婚前买房,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2、婚前买房,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婚前买房,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的,还贷部分支出及相应的财产增值收益,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半有权要求给予一半数额的补
1、如果登记在父母名下,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登记在出资子女名下,则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3、如果登记在夫妻二人名下,则属于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房。根据有关司法解释,一般认为一方婚前财产为个人财产; 2、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如果婚前夫妻一方支付首付后产权已经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用共同财产还债,那么只是在夫妻之间产生了债权债
婚前房子婚后加名就是共同财产。离婚时房子按照夫妻共同房产进行处理。在离婚时,被加名字的夫妻一方有权对该房屋主张所有权。夫妻双方在离婚时能够就房屋的分割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按照协议分割房产,不能达成一致时,由法院进行房产分割,法院会按照照顾子
女方婚前买的房子婚后一般是不算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所以一方婚前买的房子是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不算夫妻的共同财产。除非房子婚后加上了男方的名字,或者房贷是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
婚前购买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不会因婚姻而成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双方约定的除外。以下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一方婚前财产; 2、一方因人身伤害获得的赔偿或者其他赔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只确定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生活用品; 5
结婚前买的房子,如果双方没有约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是不属于共同财产的。但是如果一方婚前买房,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的,双方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一方在结婚前自己出资购买的房子,属于个人财产。 3、一方在结婚前签订买房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的房子,如果
(一)结婚前买的房子,如果是婚前全款购买的,房子是个人财产。 (二)一方父母或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如果将产权登记
婚前房产加上对方名字的行为视为对对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由双方协商处理,协议不成的,有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原则分割。
婚前买的房子婚后不一定是共同财产。是否为共同财产分以下情况: 1、婚前一方全款购买的房屋,以自己的名义登记的,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 2、婚前一方全款购买的房屋,以双方名义登记的,视为赠与对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婚前一方支付首付,婚后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