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2
员工在上班期间自己摔倒,如果与工作原因有关的,可以算工伤。具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伤;或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等情形的,都可以认定为工伤。
上班途中自己摔伤,不属于工伤。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
劳动者在上班路上自己摔跤受伤,如果未出现交通事故等事故的,不算工伤;如果出现了交通事故等事故,且劳动者被确认为不对事故负主要责任的,能算作工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于上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明确了四种认定情形: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包括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认定为工伤。工伤是指生产劳动过程中,由于外部因素直接作用而引起机体组织的突发性意外损伤,如因职业性事故导致的伤亡及其急性化学物中毒。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申请认定工伤的,申请人需要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且认定书中受伤职工承担的事故责任为同等责任、次要责
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视为工伤。所谓上下班途中指: 1、在合理的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点和住所地点、经常居住地点、单位宿舍合理的通勤路线; 2、在合理的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场所和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 3、在合理的时间和路线上下班途中,
如果是由个人原因造成的,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上班路上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以算工伤。
上班途中骑车摔伤自己全责一般不算工伤。若是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的,才能认定为工伤。骑车劳动者全责的情形不符合认定工伤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