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22
全资子公司破产后,母公司是要承担债务的。一般以其出资为限承担责任。但如果母公司作为子公司的控股股东,滥用股东权利,逃避债务规避义务,则可以否认子公司的独立法人人格,要求母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子公司破产后,母公司不需要承担债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子公司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责任。分公司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也不能申请破产。
1、子公司不需要承担母公司的债务。子公司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债权债务均与母公司无关。子公司有法定代表人,子公司应当领取营业执照。 2、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
在公司经营过程中,由于市场的潜在风险或者说公司本身经营不善,是可能导致公司重整或者破产的,因此有人回想问,公司破产股东要承担什么责任?公司破产股东要坐牢吗?北京市尚衡(南宁)律师事务所吴玮律师解析。公
总公司按照其出资金额对子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1、在《公司法》上规定: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债务由集团公司承担。《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
一般不会,因为子公司也是独立的法人,以其财产承担独立的有限责任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因此,母公司和子公司在法律上互相独立,母公司只是子公司的股东而已,两者之间并没有共同债务,母公司的债务不会由子公司承担。另外,子公司的债务也不会由母公司承担,除非有证据证明母
对于公司破产后股东的债务承担,有如下两个不同的情形: 1、该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已完成实缴出资义务,且没有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等情形的,公司破产后,股东无需额外承担责任; 2、公司为一人有限公司的,
子公司的债务不能起诉母公司。子公司欠款无法偿还的,债权人一般不可直接向母公司追责,但子公司与母公司法人人格混同时,母公司应当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人人格混同是指,股东与公司之间资产不分、人事交叉、业务相同,与其交易的第三人无法分清,是与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