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9
1、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2、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
拘役是执行拘役的内容。由公安机关在附近的拘留所、拘留所或其他监督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囚犯每月可以回家一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情支付报酬。拘留是指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留和强制劳动的处罚。在中国是主刑之一,拘留期限在1个月以上6个月
应当采取吸收原则。如该被告人犯两罪分别被判以有期徒刑和拘役刑管制刑,即选择有期徒刑作为执行刑罚,拘役刑管制刑被有期徒刑吸收如该被告人犯两罪分别被判以拘役刑和管制刑,则选择拘役刑作为执行刑罚,管制刑被拘役刑吸收。理由如下: 1、有期徒刑、拘役
《刑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
同时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应当执行有期徒刑。根据《刑法》中数罪并罚的相关规定,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应当执行有期徒刑。 法律规定,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
1、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 2、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构成刑事犯罪的,要依据触犯的罪名,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是否有从重
拘役不是有期徒刑。我国刑罚有很多种,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有期徒刑适用的对象是罪行较重的犯罪分子,而拘役适用的是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有期徒刑和拘役都是独立的刑罚,因此拘役是有期徒刑,也不附属于任何的刑罚。
《刑法》中拘役和有限徒刑是不一样的,拘役和有期徒刑都是我国主刑的种类之一,有期徒刑是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监禁于一定场所的刑罚;拘役是指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的刑罚。
1、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执行方式是对犯罪分子短期剥夺人身自由。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2、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
拘役执行的内容: 1、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2、拘役的期限。刑法规定,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能超过1年; 3、拘役刑期的计算。刑法规定,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即从犯罪分子实际执行拘役
拘役和有期徒刑并罚的,只执行有期徒刑。如果有期徒刑和管制并罚的,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