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2
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应当经出租人的同意。未经出租人同意进行装修的,出租人有权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根据装饰装修是否经出租人同意、是否形成附合、出租人是否同意利用、合同解除责任等不同情况,房屋租赁中的装修有以下几种处理: 一、
租赁合同解除,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
房屋出租的租赁合同应当包括以下事项:1、出租人和承租人的相关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住所和联系方法;2、房屋位于何处,以及房屋的具体情况;3、房屋的租赁期限;4、房屋的用途;5、房屋的租金,以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时间和方式;6、房屋水电费
出租房装修要经过房东同意。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出租房出租合同书应写明当事人与房屋的基本信息;房屋用途;租赁期限;租金数额及交付方式;房屋维修责任;转租的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违约责任以及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装修装饰工程承包合同: 一、首先写明甲方与乙方信息;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三、具体内容:承包范围承包价格工程量计量方式等; 四、结尾: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租赁合同到期,如果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的就装修,装修费用由承租人承担。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修的,装修费用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分担。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的,租赁合同到期之后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没有约定的,看装修前出租人是否同意,同意的情况下,未形成添附的装修物,承租人可以带走,形成添附的装修物,出租人可以进行折价补偿;装修前出租人未同意的,未形成添附的装修物,出租人可以带走,形成添附的,出租人要求恢复原状的要恢复原状。主要可以根
装修合同应当这样写,才是合法的:1、双方当事人的信息,包括姓名、住所和联系方式,另一方当事人是组织,应当写明组织的名称、住所,负责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2、装修项目是哪种,比如是装修房屋还是店铺;3、装修款、支付的时间和方式;4、双方当事人对
房屋出租合同内容如下: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地址;房屋的位置、面积、装饰及设施;房屋用途;租赁期限;租金数额及交付方式;房屋维修责任;装修的约定;转租的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违约责任以及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出租人同意对房屋装修后又不承租处理如下:合同无效的,出租人同意使用的,可以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的,未形成附件的,由承租人拆除,形成附件的,按照各自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租赁期届满或者合同终止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未形成附着装
装修合同中可以写明装修范围、装修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装修质量、装修价格、装修完工交付时间、装修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借款的结算、装修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