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2
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除另有约定或者可以拆除的以外,承租人不得要求出租人承担装饰装修费用。如果合同提前终止,一般由违约方承担一部分装修费。出租人同意利用承租人装饰装修的,需对承租人予以补偿。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对房屋进行装修
租赁合同的有关内容由双方共同约定,主要包括: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住所;房屋的位置、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家用电器;租金、押金的金额和支付方式;租赁目的和房屋使用要求;房屋及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租赁期限;租赁期限;房屋维修责任;物业服
装修施工合同书的写法:首先,装修施工合同书当事人的基本信息(例如,姓名、性别、年龄、地址等)。其次,写明装修工程的概(例如,名称、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等)。最
装修合同满足下列要求才有效:签订装修合同的当事人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装修合同的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装修合同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法定其他有效条件等。
装修施工合同书需要写明以下内容: 1、装修施工合同书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地址等; 2、装修工程的概况,如名称、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等; 3、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为2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为5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承揽装修合同应当写明以下内容: 1、承揽人和定作人的基本信息; 2、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出租住房合同的内容有:当事人与房屋的基本信息;房屋用途;租赁期限;租金数额及交付方式;房屋维修责任;转租的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违约责任以及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出租房屋合同书应写明当事人的身份信息;房屋的位置、面积、装饰及设施;房屋用途;租赁期限;租金数额及交付方式;房屋维修责任;装修的约定;转租的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违约责任以及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房屋租赁合同中的装修部分,如果是经出租人同意而装修,并且由承租人支付费用的,该部分价值或收益属于承租人;如果是由出租人支付费用的,该部分价值或收益属于出租人;如果是承租人擅自装修的,出租人可要求其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房屋租赁合同装修部分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装修房屋经出租人同意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 2、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装修房屋的,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出租房租赁合同应写明当事人的基本身份信息;房屋位置面积用途;租赁期限;租金数额及交付方式;房屋维修责任;转租的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违约责任以及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出租房租给中介合同应写明中介的机构信息、委托人的基本信息;出租房屋信息;房租数额与中介服务的价格、支付方法、交付时间和交付办法;中介服务项目的名称、内容、要求和标准;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