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8
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判刑标准: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
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认定要件有: 1、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 2、本罪客观上表现为收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时,不按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反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健康的后果; 3、主体是特殊
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构成供应血液事故罪的判罚规则:犯本罪的,应对该单位或部门判处罚金,并且对其相关的直接责任人员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本罪的责任形式是过失,这里的过失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因为轻信
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法没有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只有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其判刑标准是: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刑法第334条第1款),是指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非法供应血液事故罪量刑标准细分是: 1、存在危害人体健康危险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造成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结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既遂的量刑: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是指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
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量刑标准是: 1.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处罚量刑: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非法供应血液制品罪是指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