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8
(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属于行政征收,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是指当出现某种法律事实时,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经批准后依法收回用地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后因乙欠丙工程款,将四某甲将划拨土地交给乙使用(有政府批文),乙每年付给甲50万元补偿费,由丙为乙在此地建6层楼房,门窗及卫生间等设施拆除,且将该楼庭院地转掘毁、大门及门卫室拆除,现不知甲方接下来有何
《土地法》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的规定: 第五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为公共利益需要使
有偿的土地使用权收回,由市国土资源局拟订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方案。收回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收回土地的位置、范围、面积、权利状况; (2)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 (3)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表及调查报告
现在一般的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上面使用期限都是50或者60年的但是国家还没有真正出台几十年后该如何解决土地使用权的相关政策,请大家不要那么惊慌,国家会有很好的办法和政策的。
征收土地的使用期限一般与征收的行为无关,而与土地的性质有关。而不同性质的土地的使用年限是有不一样的。如果是用来建造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就是70年,用来建造经营性房屋的土地使用年限就是40年了。如果土地的使用期限满了之后,还可以自动续期。自然,
工业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如下: 1、大城市1、5元至30元; 2、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3、小城市0.9元至18元; 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城镇工业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
土地使用金收取标准如下: 1、有实际成交价且不低于所在级别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按成交价不低于40%的标准计算出让金,若成交价低于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则依照全部地价40%计算; 2、发生转让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时按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