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5
支票存根丢失的话应由银行出具证明(或单位写说明,加盖银行章),详细写明被遗失支票的号码、用途、支付日期、金额、经办人等,如有条件,最好将此支票存根对应的支票原件复印后作附件,银行对帐单及其复印件也同时作附件,反映出该支票确实已正常使用。
发票丢失的,应当在遗失当日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在报纸、杂志、电视等媒体上声明作废。消费者丢失发票的,应当向销售单位索取发票存根复印件,加盖销售发票专用章或者财务专用章,并向销售者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盖章确认,并登记备案,卖方应重新开具与销
如果丢失的是首付款发票,可以不必过于担心,因为在房屋交付后会收到全款发票,有了全款发票就可以进行办理房产证、落户、提取公积金等手续,不会造成太大影响。
纳税人丢失专用发票后,必须按规定程序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1、纳税人应将丢失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名称、发票份数等情况,向主管税务机关指定的报刊等媒介刊登公告声明作废; 2、填报《发票丢失被盗登记表》,持IC卡到国税主管机关办理电子发票退回或
购房发票丢失补办方法如下: 1、如果购房发票是开发商开具的,可以到开发商处把电子票记录调出来重新打印; 2、如果不是开发商,可以要求开具发票方提供所丢失发票的存根联或记账联复印件,写上此件与原件相符的字样,打印件或复印件加盖该公司的发票专用
不动产发票丢了的,当事人应当及时书面向税务机关报告,并出具发票的存根或记账联复印件。如果不能提供存根或记账联复印件的,当事人需要如实向税务机关说明。
发票领购簿丢了的,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需要在丢失的当日书面告知税务机关,并在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如果不能找回的,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补领。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可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或《丢失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附件 1、2,以
发票报税联丢失了的,可以及时向税务部门报告遗失情况,并提交相应的申请书和证明材料,并且可以在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以防止被他人不当使用,该声明还可作为纳税人申报相关手续的辅助证明材料之一。
房产契税丢失后,可以到当地地税部门补办。 一般情况下,当事人要先到地税部门填挂失声明审批表,主管税务所审批后,带着审批表到报社刊登作废声明。再拿着报纸、身份证,户口本,购房合同,买房票据等补办,在当初缴纳契税单位,申请复印契税发票存根,加盖
住院发票丢了无法补办。当事人住院发票,是当事人住院治疗,医疗机构收费时开具的收费凭证。该发票由财政部门商卫生部门统一制定,由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监制的,具有唯一性。丢失的,不可以补办。但可以复印,加盖医疗机构印章可作为证据适用。不过,一些保险机
如果丢失发票,患者需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工作单位开具发票丢失的证明,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持证明、患者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到门诊二楼收款挂号窗口进行补办。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可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以下简称《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如果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