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9
订金与定金的区别是:定金是债权的一种担保形式,是法律明确规定的概念,而订金通常是作为一种预付款,是对债务的直接实际履行。并且定金具有双倍返还的法律效力。
定金收据只是支付定金的一个凭证,仅代表双方达成了定金合同,适用定金法则约束双方,而合同则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关于定金和订金那个能退的问题,定金属于我国合同法规定的,作为债的担保的情形,是专门的法律概念。订金在生活中一般指的是预付款,在特别约定的情况下也订金也可以做为担保合同履行的定金。在接受定金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时,可以要求双倍退还定金。符合
定金和订金不一样。交付订金属于先予履行债务的行为,而交付定金是实施的担保行为,即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时,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时,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的类型如下: 1、违约定金,是交付定金的当事人若不
定金不能退,订金可以退。但定金满足一定条件的可以返还,给付定金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取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双倍返还定金。 目前我国在我国的法律上,订金这个概念是不明确的,但在我国的司法审判实践中,订金一般被视为预付款。
订金是能退的,定金是不能退。订金的约束力及如何处理订金,由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但不论哪一方反悔,卖方都只须原数退还订金即可,不适用罚则。 定金:则是一个法律概念,是指合同当事人于合同订立时,或合同义务履行前,一方向另一方交付金钱或有价物
定金是一个法律概念,能通过“定金罚则”对合同的履行提供一个担保。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就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至于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订金只是一个习惯性用语,仅具有预付款性质,不具有担保合同签订和合同履行的功能
“定金”(宝盖头的定)属于法律用语,是对债权的担保款,应以书面形式约定。而“订金”(言字旁的订)并非法律用语,通常被理解为预付款。在司法审判中,二者的法律后果完全不同。若是“定金”,则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应适用定金罚则。简单地说,就是一旦
定金不能退,订金可以退。一般原则是订金可以退,定金不能退,但定金满足一定条件的可以返还,给付定金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取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双倍返还定金。
订金可以退。定金的性质是违约定金,受定金罚则的约束,即交付定金方违约的,定金不予退还;如果收受方违约的,交付方可以主张两倍返还定金。而订金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即认定为一种履约保证,这种保证是单方的,即给付方对收受方的保证。若收受方违约,只能退
合同中的“定金”和“订金”有以下区别:“定金”是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之一,它的基本法律性质是违约定金,并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性质;订金在法律上是不明确的,一般认定为一种履约保证,它只对给付方形成约束,若收受方违约,只能退回原订金。
订金可以退,定金不能退。定金的性质是违约定金受定金罚则约束,即交付定金方违约,收受方可主张不退还定金;收受人违约的,交付人可以要求两倍返还订金。预付款一般视为预付款,即认定为履约保证,即单方面向付款人保证收受人。如果收受人违约,只能退还原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