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9
有过错方存在以下过错的,受害方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存在下列情形的离婚可以请求过错方予以赔偿: 1、一方与他人同居; 2、一方重婚; 3、一方实施家庭暴力; 4、一方虐待、遗弃家庭成员。需要注意的是,请求赔偿需要在起诉离婚时一并提出。
因为下列情况离婚的,无过错的一方可以索要离婚损害赔偿: 一、过错方构成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所谓重婚是指过错方未离婚的情况下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或者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或关系)共同生活。 二、过错方存在家暴行为。 三、过错方虐待或者遗弃
因为下列情况离婚的,无过错的一方可以索要离婚损害赔偿: 一、过错方构成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所谓重婚是指过错方未离婚的情况下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或者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或关系)共同生活。 二、过错方存在家暴行为。 三、过错方虐待或者遗弃
一、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二、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三、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
一般情况下提出离婚并不需要赔偿什么,但是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现法律规定的过错情形导致离婚的,另一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具体情形为: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如果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过错情形,一方要求
户口本上婚姻状态有以下五种状况: 1、空白:当事人未成年或者未婚或者已婚但是户口在原籍未迁移的; 2、未婚:当事人的户口迁出过原籍,但是迁移时并没有结婚的; 3、已婚:当事人已经结婚,并且已经更新户口本的婚姻状态的或者当事人已婚而且户口已经
户口本婚姻状况一般有未婚、已婚、离异、丧偶四种。其中,未婚所指的就是还没有缔结过婚姻关系的,已婚指的是正处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离异指的是男女双方领取过结婚证,但是现在已经离婚了,丧偶指的是结婚对象已经去世的。
《民法典》规定能要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况是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以及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损害赔偿的获赔方是无过错的一方。
不允许离婚的情况有: 一、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二、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三、夫妻感情未破
离婚时房产分割的各类情形有: 1、夫妻一方婚前全款买房的,不参与分割。 2、夫妻婚前一方买房,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归买房方所有。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婚后买房的,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
不允许离婚的情况有: 一、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二、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三、夫妻感情未破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