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7
买方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有下列情形,即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主体结构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或者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合理催告后仍不交房的等情形。
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情况: 1、签订买卖合同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将房屋抵押或出售给第三人; 2、买卖合同订立时,出卖人故意隐瞒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事实;故意隐瞒出售房屋抵押的事实;故意隐瞒出售房屋已出售给第三
买房人在下列十二种情况下有权单方面通知卖房人解除购房合同: (一)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海啸等自然灾害致使不能实现购房合同目的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二)卖方明示违约。在履行期限届满前,房屋卖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
下列情况可以解除购房合同: 1、开发商五证不全,资质不全的。 2、房屋面积与实际面积误差超过3%的。 3、开发商逾期交房经过催告三个月后仍未交房的。 4、由于开发商原因不能办理房产证的。 5、房屋存在重大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房屋使用的。 6、开
买方有以下情况的,能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
买方在以下情形下可以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1、购买的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 2、房屋出现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问题; 3、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4、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大于3%。
买方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情形,具体如下: 1、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 2、一方明示违约,一方在履行期届满前明确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3、一方先卖后抵押,买卖合同签订后,一方未告知
买方在与卖方协商一致、出现法定合同解除事由或者出现约定解除合同事由的情况下,能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
房屋买卖合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但不是有不可抗力就可以解除合同,而必须是由于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才能解除合同。 (二)与主要债务履行相关又可分为两种情况: 1.预期违约 指在履行期限届
买方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有以下情形:买方与卖方协商一致的;卖方逾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的;房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房屋不能依约取得所有权证书的;房屋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