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1
1、如果确实是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时一般按适当照顾女方和子女原则,平均分割。 2、男女双方一方获得房子所有权,那就需要支付另一方房子市价的一半。如果都支付不了的,可以变卖房产,钱一人一半。 3、房子有没有贷款,当初是谁购买,登记在谁名下,谁
对于离婚房产的分割方式,实践中一般可以分以下几种情况: (1)婚前,男女双方共同出资买房。如果共同出资,并且产权证上登记了两方的名字,则不论男女两方出资情况,离婚时平分房产;如果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另一方有出资证明的,可以依据出资证明主
在没有取得房产证时,夫妻离婚的,房产按照以下方式分配: 1、双方可以协商分配方式,可以约定一方享有房屋所有权并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并将约定写入离婚协议; 2、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根据房产的实际情况判决确定房屋使用
1、作价补偿,由拆迁人根据房屋评估价,向被拆迁人给付拆迁补偿款。此等补偿方式,由拆迁人直接面对被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共同居住的人员难以从拆迁人处直接获得利益。 2、产权调换,拆迁时,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实际测量的面积,并计算综合评估值,由拆迁人另
拆迁后离婚房产分割如下:房屋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且婚后未对房屋进行扩建、添附以及征收差价补偿的,拆迁安置房归一方独自所有;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拆迁安置房归双方共同所有,婚后对房屋进行扩建或者添附的拆迁安置房的增值部分归双方共同所有。
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第一、被拆迁房为一方婚前所有,登记在一方名下,不存在房屋补差价的问题。这种情况下,被迁拆房是一方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该安置房实际上就是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演变而来;第二、被拆迁房为一方婚前所有,登记在一方名下
由于公租房的所有权人是国家,因此公租房的分割不存在分配产权的问题。所以法院只会判决由哪一方继续使用,而不会涉及到房子的产权问题。对于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承租的公租房,离婚时,原则上双方均享有承租权。法院在分割承租公房时,一般会考虑以下
1、拆迁房应该由双方协商予以分割。 2、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尊重夫妻双方的处理意见,由双方协议进行处理,若是可以达成一致的意见,只要是内容不违法的,不侵害他人的利益即可。 3、若是没有办法达成协议的,就房屋所有权方面,则房屋归产权登记一方所有。
1、离婚时,夫妻的共有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2、夫妻共有的房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具体处理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也可以有所差别。 3、对不宜分割使用的
婚前购房时,一方父母全额资助子女买房,且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该房产属于登记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不参与离婚财产分割。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婚前一方父母全款资助子女买房,即使产权登记在双方或另一方名下,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
和国内的财产分配一样,房产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由夫妻双方协商一致进行分配,如果不能协商一致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判决,确定为在一方名下的,可要求其给予另一方补偿。
购买经济适用房不满5年的,首先遵照夫妻协议约定,夫妻对经济适用房没有达成约定的,由于无法估计房产的价值,因此也就无法确定补偿的数额。在此种情况下,对购买不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不予分割,等到取得完全产权时,再行分割。 已满五年可以上市交易的经济
1、婚后一方或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的情形婚后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购房,不管房产证登记在哪方名下,该房产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共同财产是指: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