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7
遗产继承人死亡后,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其子女享有父母的继承权。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遗嘱继承人先死亡的情况下,继承人的子女不可以继承,因为《民法典》明确规定,遗嘱继承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那么遗产由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继承其遗产。
继承人死亡后可能发生代位继承,也有可能发生转继承,具体与继承人死亡的时间相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应当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丈夫死亡后,有遗嘱指定继承人的,按照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来继承遗产。 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被继承人死亡后,其继承人的确定方式是:没有遗嘱指定继承人的;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配偶、父母、子女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位继承人。如果订立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受遗赠人可以基于此接受遗赠。
继女能否继承继父母的财产,取决于双方是否形成了扶养关系。 根据我国司法实践,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可以认定继父母子女之间存在抚养关系: 1、生父母再婚时,继子女为未成年人; 2、继父母承担继子女全部或部分抚养费; 3、抚养事实持续时间足够长。
被继承人的父母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第一顺位只有配偶和子女。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没有遗嘱的,按照下列顺序继承遗产: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
遗嘱继承人先死亡继承人子女不可以继承,因为根据《民法典》明确规定了遗嘱继承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那么遗产由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继承其遗产。
遗嘱继承人死亡不能代位继承。因为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适用。亦即只有被代位继承人的法定继承权才能被代位,如其享有的是遗嘱继承权,则该遗嘱会因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而失效,此时不发生代位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
父母死亡后遗产继承的原则: 1、父母遗产继承要先看父母有没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有的就按照协议办理; 2、如果没有遗赠抚养协议,则要看老人有没有遗嘱,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3、如果既没有遗赠抚养协议也没有遗嘱,则按法定继承,继承
继承人死亡不能继承。死亡的继承人是没有继承权的。但若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
继承人死亡就不能再继承遗产了。法律规定,自然人的民事权利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所以继承人死亡,其继承权依法不存在,所以不能再继承遗产。但是继承人死亡的,遗产还可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
继子女死亡继父母能否继承其财产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才能进行判断。如果继子女与继父母形成事实抚养关系的权利义务关系,那么就可以适用婚生父母子女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定,此时继父母拥有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