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14
劳动仲裁受理条件:申请仲裁的争议是劳动争议;申请人是与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劳动者;劳动争议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向有仲裁权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有明确的被诉人和具体的仲裁请求及事宴依据;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备齐并符合要求;其他
用人单位与本单位劳动者之间,因与劳动有关的权利、义务、问题引起的纠纷,双方当事人均可申请仲裁。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双方当事人若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申请人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三)有具体的申请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范围。
仲裁协议无效情形包括: 1、当事人订立的口头仲裁协议无效; 2、仲裁协议约定婚姻、收养、监护等身份关系的无效;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订立的仲裁协议无效; 4、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应包括以下内容: 1、有申请仲裁的意思; 2、仲裁事项。仲裁事项必须与当事人有特定的法律关系,只能是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等民事纠纷不能申请仲裁; 3、选定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
具备以下条件才能申请劳动仲裁:在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内;申请仲裁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由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申请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书及有关证据材料齐备;其他。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二十六条,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仲裁机构仲裁;第五十六条,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第七十七条,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其他。
劳动仲裁期间中断的情形有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主张权利;一方当事人向有关部门申请救济其权利;或者另一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的。有上述情形的,仲裁时效期间从中断时起重新计算。
(一)一方当事人通过协商、申请调解等方式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的; (二)一方当事人通过向有关部门投诉,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申请支付令等方式请求权利救济的; (三)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的。
劳动仲裁一般需要提交如下证据:1.劳动者入职方面的证明:如,《入职登记表》、《聘用书》等;2.劳动者工作内容方面的证明:如,《劳动合同》、《入职登记表》、《岗位调整通知》、《借调函》、《岗位说明书》、《员工绩效考核表》等;3.关于约定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