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4.18
法人和股东的法律责任具体如下: 1、法人责任为以自己全部的法人财产对公司债权负责,法人代表是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成为法人代表后,其以法人代表的身份进行的民事行为所承担的责任都由法人承担; 2、股东责任为有限责任公司的
公司破产,股东承担什么责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定。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股东以自己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的话,那么股东以自己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来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东依法履行了出资的义务之后,对公司的任何行为,将不再
股东不履行法定清算义务的法律后果有以下三种: 1、清算责任,指清算义务人在公司解散后,未依照法定程序和期限实施清算而应承担的强制履行清算义务的民事责任。 2、清算赔偿责任,因清算义务人消极的不作为行为而依法承担的清算赔偿责任。 3、连带清偿
一、隐名股东的责任一般包括以下方面: 1、隐名股东作为公司实际股东,应在显名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即与显名股东一起对公司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 2、如果当事人对股东资格有明确的协议约定,公司内部股东知道或应当知道这一事实,
股东需要承担的责任与义务主要有: 1.出资(按时足额出资,不得抽逃出资); 2.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3.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利益; 4.不得滥用公司地位和有限责任损害债权人利益。
首先要区分担保人是连带保证人还是一般保证人,如果是连带保证人,那债权人有权要求担保人偿还贷款。如果是一般保证人,在保证期限内,在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偿还贷款的情况下,担保人需要承担偿还责任。
自然人股东的连带责任如下:1、自然人成立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的,要不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处理。如果出现人格混同情形的,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
1、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的股东需要遵守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的章程,依法去行使股东的权利,绝对不能滥用股东的权利,去损害公司利益,或者是其他股东的权利。如果是公司股东,随意使用股东的权利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该依法去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公司的股东,随意使用股东责任逃
1、按照规定,这种情况银行作为善意第三人,其在借款给公司的情况下,公司应该承担赔偿责任,作为公司的股东,应该在认缴出资额以内承担赔偿责任。 2、对于法人不按公司章程约定私自贷款的,对公司和股东造成损失的,股东可以要求法人个人赔偿。 3、如果
拖欠工资时股东不承担任何责任。因为法人有独立的财产权,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若是股东出资不实或者是抽逃出资的,则不需要承担公司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