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2
不用负刑事责任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1、精神病人在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造成犯罪,可以不用负刑事责任; 2、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进行犯罪,不用负刑事责任; 3、因为受到暴力殴打,而进行了正当防卫,造成受害人重伤的行为,可以不用负刑事责任。除
以下情形不追究刑事责任: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免于刑事责任情形有: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根据法律的规定,以下几种情况造成损害结果的,不认为是犯罪,行为人不负刑事责任: (1)意外事件。即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认为是犯罪,对行为人不应追究刑事责任。
以下情形可申请减刑: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核实属实的; 3、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创新; 4、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 5、在抗击自然灾害或排除重大事故方面表现突出;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以下几种情况造成损害结果的,不认为是犯罪,行为人不负刑事责任: (1)意外事件。 (2)正当防为。 (3)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利益的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除此
在下列情况下可以减轻处罚: 1、犯罪时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 2、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 3、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的; 4、犯罪预备、中止或未遂的; 5、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
相关法律规定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
确定什么年龄开始负刑事责任,是刑事立法中的重要问题之一,因为刑事责任年龄是追究刑事责任的主体要件之一。从我国的刑法规定来看,将刑事责任年龄划分为三个阶段: 一是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二是已满十四周
服刑人员可以减刑的情形都有: 1、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2、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3、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下列情况可以作为减刑条件: (一)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四)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五)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