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15
非法采矿定罪有以下二点: 1、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没有区别。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取得采矿权并办理登记。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是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的审批管理机关。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负责由其审批发证的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的审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
非法采矿定罪的方法有以下两种: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
《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
非法采矿罪,是指违反矿产资源保护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行为。
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行为。
《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
法律没有统一非法经营罪情节特别严重标准,而是按照所经营的商品门类不同而有所区分的,比如经营非法出版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情节特别严重”:(1)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至一百万元以上的;(2)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元至三十万元以上
非法采矿违法罪由以下要件构成: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矿产资源和矿业生产的管理制度以及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在客观上表现为违反矿产资源保护法的规定,非法采矿,矿产资源破坏的行为。主体为一般主体。犯罪主观上出于故意。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但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办案标准,具体还要看当地相关部门的办案标准。
非法经营罪情节特别严重的认定标准不同,首先要区分个人犯罪还是单位犯罪,不同情况下数额要求不同,例如出版物类非法经营个人犯罪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至三十万元以上的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情节特别严重。而出版物类非法经营单位犯罪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至一百万元
非法经营罪情节特别严重的标准认定要区分是个人犯罪还是单位犯罪,不同情况认定标准不一样。比如出版物类非法经营(单位犯罪)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至一百万元以上的;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元至三十万元以上的;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