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14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无论事故中被保险车辆有没有责任,交强险在责任限额范围内都予以赔偿。
即使被保险人没有过错,被确定无责任,在没有法定免责事由时(如故意造成事故),仍要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以“无过错责任”为原则,承担无责任赔付责任。
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事故的双方要能够协商好,尽快协商才能结案获得保险公司的理赔。如果没有协商好,交通事故都有一半的责任的赔付,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超过部分,按照责任比例进行划分。
1、发生交通事故致人伤亡的负同等责任的,肇事者只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具体赔偿可由保险公司在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责任认定的各自过错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3、具体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
交通事故自己全责,对方保险公司不会赔偿,需要由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不足的部分,由机动车驾驶人自己承担。交通事故赔偿,首先在交强险限额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超过交强险限额的,由由机动车驾驶人自己承担。
1、交通事故一人一半责任,就是对事故的损失总额双方各承担一半的损失,然后各自投保的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的规定替被保险人赔偿损失。对方的损失由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险赔偿,赔偿顺序是: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机动车驾驶人自己承担赔偿责任。全责方需要赔偿对方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
交通事故自己全责,对方保险公司不会赔偿,需要由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不足的部分,由机动车驾驶人自己承担。 交通事故赔偿,首先在交强险限额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超过交强险限额的,由由机动车驾驶人自己承担。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肇事方承担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与保险赔偿是一致的。两辆机动车辆之间的交通事故,一般情况是按照全责为百分之百、主要的责任方为百分之七十、同等责任为百分之五十、次要责任为百分之三十来确定责任双方的责任的比例的。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行人之间的事故,机动车的一方的
交通事故,双方为机动车,三七责任,保险的赔偿方式为:第一,在交强险限额内由保险公司不按比例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其中财产损失两千,医疗费一万,伤残赔偿金等十一万;第二,超出交强险限额内的部分,双方按照责任比例承担。
发生交通事故,一方全责,可以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保险责任范围内进行赔偿,如果保额不足以支付赔偿金的,应由事故责任人承担不足部分的补偿赔偿责任。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具体的赔偿事宜,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请交通管理部门协助调解,调解也无法达成和解协
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可以请求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可请求肇事方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