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9
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基本制度有: 1、项目法人责任制,由项目法人承担投资风险; 2、招标投标制; 3、工程监理制,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委托,对承包单位实施监督; 4、合同管理制。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规定: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规定有:工程监理单位必须依照法律,法规,代表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对工程质量承担监理责任。监理单位应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不得在工程中使用和安装建筑材料、构配件和
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理单位,都属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共同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负有重要责任;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是对本单位勘察、设计的工程质量负责。
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的单位是: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共同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负有重要责任;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是对本单位勘察、设计的工程质量负责。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资料有: 1、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 2、监理单位工程竣工质量评价报告 3、勘察单位勘察文件及实施情况检查报告 4、设计单位设计文件及实施情况检查报告 5、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意见书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6、竣工验收存在
一般由建设方、施工方、设计方、监理方作为责任主体共同承担建设工程质量责任。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全面负责;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工程监理单位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建筑工程的质量处理程序如下:1、当发现工程出现质量缺陷或事故后,现场监理人员应及时上报总监;2、施工单位接到质量通知单后,在项目总监的组织与参与下,尽快进行质量事故的调查,写出调查报告;3、在事故调查的基础上进行事故原因分析,正确判断事故原
工程质量问题是指那些投入市场使用后由于工程质量不合格带来的问题。 工程质量问题一般分为工程质量缺陷、工程质量通病、工程质量事故等三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