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6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土地征收具有法定性,根据行政合法性原则,必须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金、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和地上建筑物补偿。征地补偿是根据该土地的年产值来计算的,所以各个地段都不一样。 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拆迁安置房的事宜包括: 一、拆迁当事人共同选择评估机构。 二、拆迁人出资委托评估机构。 三、评估机构勘察测量。 四、初步估价报告公示。 五、复核申请。拆迁当事人对估价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估价报告之日起5日内,可以向原估价机构书面申请复核估价
拆迁安置房有房产证。 一种是政府分配的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房产属个人所有,但五年内不得上市,五年后可办理房产证,也就可以买卖。 另一种是房产开发公司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与一般商品房没有区别,有房产证,也可自由上市。 都有房产证。
这取决于拆迁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拆迁安置房建在国有土地之上的,转让合同有效;建在集体土地之上的,只能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否则,转让合同无效。
1.农村有房无户口的,拆迁的应只给予房屋的补偿,而没有安置补助。 2.农村有房无户口,应认定没有该村的村民资格,因此不能享受村民待遇,即不能享受到只有该村村民才能享受到的待遇。只有该村村民才能享受到的待遇,比如家庭承包土地分配待遇、房屋拆迁
拆迁安置房是属于征地拆迁中的安置房,其土地性质是国有划拨地,并不能随便买卖。 其实拆迁安置房也叫动迁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在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的拆迁过程中,而
拆迁安置房转让协议依法成立即有效。当事人应当具有书写证明能力、意思表示自愿真实;协议内容合法、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转让关系的成立不得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不得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由于公租房的产权是归国家所有的,所以公租房拆迁的时候,公租房的承租人是可以获得一定经济补偿的,承租人只能获得搬迁安置的费用。
房屋拆迁有补偿: 1.房屋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房屋拆迁,应当给予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